警法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北周置。《隋书·董纯传》:“ (纯) 在周,仕历司御上士,典驭下大夫。”一说属夏官府。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府属不详,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任此职者见《隋书·董纯传》:“在周历司御上士、典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掌炭下士二人,掌征收灰物、炭物于山泽之农。北周置掌炭中士,正二命;掌炭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宋代俗称中书门下为中书门下内省,详见“中书门下”。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南部曹监察政务的官员。地位较南部给事为高。《魏书·李冲传》: (冲)迁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迁中书令,加散骑常侍,给事中如故。寻转南部尚书。”孝文帝太和(477—49
官名。南朝宋公府设中直兵参军,典领亲兵。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中直兵参军,陈沿置。北齐王府亦置此职。
官名。即“录勋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唐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凤翔等六府、大中下都督府、大都护府均置参军事,其职掌同“州参军事”,参见该条。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东汉大鸿胪属官,为大行令副贰,员一人,秩三百石,助大行令主诸郎。为大行令的佐官,俸三百石,助令掌诸郎斋祠傧仪赞导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大行令”条。
官名。亦称“都水参军事”。两晋南北朝都水台属官。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改都水台为太舟卿,遂省。北齐亦不置。隋初复置,员三十人,正九品上,后省。参见“都水台”。官名。晋初于都水使者之下置参军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