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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参领

①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层编制单位甲喇副长官。即参领之副贰。雍正元年(1723),改委署参领设。员额、职掌均同参领,正四品。此外,护军营、前锋营、骁骑营等皆置,详“副护军参领”等。②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二级,任教练官、中军官等,秩视游击,阶从三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佐冠以某科(军医、军需)字样。


武官名。清置,属八旗都统,为参领的副职,其设置员额同参领。参见“参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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