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称。汉朝泛指列卿下属诸署长官,秩位低于署令。如西汉少府属官有诸仆射、署长,东汉少府官有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等,皆四百石,黄绶。清末典礼院置。宣统三年(1911),改礼部为典礼院,置礼制、祠祭
官名。北齐置。统领皇帝左右亲军,随从征伐。《北齐书·皮景和传》:“后从袭库莫奚,加左右大都督。”
官名。民国置,为一镇之长,由镇民大会选任,管理镇自治事务。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镇公所的主持人,与乡长平行,职权亦同。参见“乡公所”。
官名。见“三司勾院”。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为钟官令副贰,主铸钱。东汉省。官名,汉置,为钟官令之副,佐令掌铸钱。参看“钟官”条。
杂号将军名,汉置,掌征伐。《后汉书·邓寇列传》:“中郎将来歙承制拜峻通路将军,封关内侯。”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设尚书二人,品秩同六部尚书,职掌则同于布政使、按察使。十八年迁都后革。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都御史”。
官名。北宋每皇帝出征、巡幸,则于京师置,掌京城弹压之事。
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二员。掌承定法律章制,并承办海军大臣、副大臣交参议各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