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

战国时商鞅在秦国进行的政治改革。商鞅将魏国李悝的《法经》带到秦国,改法为律,作为其变法的理论依据。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一说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商鞅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令民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在什伍内实行连坐法;规定一户有两个丁男者必须分居,否则加倍征收赋税;奖励军功,禁止私斗。立军功者,各按功劳大小受赏爵;为私斗者,各按犯罪轻重受刑罚;重本抑末。努力从事本业(耕织)、生产粟帛多者,可以免除徭役;从事末利(商贾与手工业)及懈怠而贫者,连同妻子没入官府为奴婢;废除贵族特权,宗室若无军功,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按军功重新规定尊卑爵秩等级,各依等级占有田宅臣妾。秦国实行新法十年,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成为战国七雄中第一等强国。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 自栎阳(今陕西临潼北)徙都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商鞅又实行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归并诸小乡邑聚(村落),聚集为大县,每县设县令一人,掌管全县政事,全国凡四十一县(《史记·秦本记》作四十一县, 《商君列传》作三十一县);开辟阡陌封疆,即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按各人所占土地面积规定赋税;颁布法定的度量衡器,统一度量衡制。商鞅先后两次变法,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秦孝公死后,商鞅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

猜你喜欢

  • 商鞅变法

    战国时商鞅在秦国进行的政治改革。商鞅将魏国李悝的《法经》带到秦国,改法为律,作为其变法的理论依据。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一说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商鞅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令民五家为伍,

  • 三案

    明末宫廷中“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的总称,参见“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

  • 北元

    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军攻占大都(今北京),顺帝北逃塞外,仍袭用元朝国号,史称北元。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鞑靼部帅鬼力赤杀坤帖木儿汗,即可汗位,始废大元国号。北元自顺帝妥懽

  • 江南大营

    1853年3月(咸丰三年二月)太平军攻占南京,向荣率军约一万七千人尾随而至,先扎营于城东二十里之沙子岗,旋进移孝陵卫,是为江南大营。与扎在扬州的清军江北大营遥相呼应,攻夺天京外围据点,围困和攻打天京,

  • 驰道和直道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加强对东方和南方的控制,于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修筑了两条驰道:一条东通燕齐;一条南通吴楚。“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锥,树以青松”。为了抗击匈奴的侵扰,秦始皇

  • 善后大借款

    袁世凯为武力镇压国民党筹措军费并取得帝国主义的支持而向外国银行团的大量借款。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处心积虑建立独裁统治。他为了对付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的胜利,于1913年3月派人暗杀了宋教仁。

  • 都水台

    官署名。秦有都水长、丞,西汉太常、少府、水衡都尉下皆设此官,掌诸池沼。后改称使者。东汉改称河堤谒者。晋代正式设置都水台,立使者一人,掌舟楫之事。南北朝时废置不常。肖梁改为太舟卿,北齐亦称都水台。隋炀帝

  • 彭材、李玉、王海起义

    东汉末年豫章(治今江西南昌)农民起义。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豫章郡东部地区农民,在彭材、李玉、王海领导下,举行起义,反抗孙吴政权统治。起义群众有一万余人。后为新都(治今浙江淳安西北)太守贺齐镇压

  • 贾鲁治河

    元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贾鲁对黄河的治理。贾鲁字友恒,河东高平(今属山西)人,历任监察御史、工部郎中、工部尚书、中书左丞等官。至正四年五月,大雨二十余日,黄河暴溢,平地水深二丈许,白茅堤、金堤相

  • 秦灭六国

    战国末期,秦王嬴政灭六国的事件。秦王嬴政亲理政务后,任用李斯等人为辅佐,继续实行秦昭王以来的远交近攻政策,派间谍用金玉贿赂六国权臣,使良将随其后,发动对六国的军事进攻。秦王嬴政十七年(公元前2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