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起复

起复

①官吏因父母丧去职而重新被起用,称为起复。《晋书·卞壶传》:“遭继母忧,既葬,起复旧职”。宋朝文官父母丧制未终,朝廷起用,先授以武官,系衔添加“起复”二字,然后恢复原来官阶; 直接授以原官者,衔前亦加“起复”二字。明清两朝演为专指服父母丧期满后重新被起用者,服未满而起用者谓“夺情”。②革职降官及致仕后重新被起用,亦谓起复。《宋史·向子諲传》“初(张)邦昌为平章军国事,子諲乞致仕避之,坐言者降三官,起复知潭州。”


1、官吏有丧,服期未满而复用,叫做起复。《晋书·卞壶传》:“遭继母忧,既葬,担复旧职,累辞不就。”服期未满而起复,也称“夺情起复”或“夺情”。《北史·李德林传》:“寻丁母艰,以至孝闻,朝廷嘉之。裁百日,夺情起复,固辞不起。”后来,服满复用称起复,服未满而起用称“夺情”。

2、降官后复职,也称起复。《宋史·向子諲专》:“初邦昌为平章军国事,子諲乞致仕避之,坐言者降三官,起复知潭州。”

猜你喜欢

  • 防城都督

    官名。北魏末诸州置,负责城防事务,位在长史、司马下。《魏书·李顺传》:“寻假(李裔)平北将军,(定州)防城都督。贼既围城,裔潜引(杜)洛周,州遂陷没。”武官名。北魏孝昌年间始置,为州军府督将之一,专城

  • 木仓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顺治(1644—1661)初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下设经承二人。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幔城、网城物料、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光绪

  • 准人

    官名。又称“淮夫”。西周置。主狱讼刑罚。《尚书·周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孔安国传: “准人平法,谓士官。”孔颖达疏:“准训平也。平法之人谓士官也。士,察也,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故谓

  • 选任

    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称为选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均由选举产生。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有的是任命的,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

  • 宗属寺少令

    官名。渤海国官,宗属寺次官。

  • 兴圣宫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兴圣宫契丹军民之政。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 叙阶

    官制用语。按班秩阶品授官,称为叙阶。唐朝有二十九阶。叙阶之法,有以封爵,有以亲戚,有以勋庸,有以资荫,有以秀孝,有以劳考,有除免而复叙者。凡应入三品五品者,皆待别制而进之,不然则否。

  • 内翻书房协办提调

    官名。见“内翻书房”。

  • 南北互调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此制实行于明初,见“回避”。

  • 判内侍省事

    官名。为宋初内侍省的长官。见“内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