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筹备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日公布《西京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成立西京筹备委员会,掌理将西安筹建为西京事宜。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十五至二十五人。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置秘书主任一人,秘书二人,技正一人,技师二至四人,于必要时得酌用雇员。本会会址设于西京,并于国民政府所在地设办事处。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抗战开始,国民党政府迁于重庆,定重庆为陪都。次年一月国民党调整机构后,西京筹备委员会仍为国民政府的直属机关。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日公布《西京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成立西京筹备委员会,掌理将西安筹建为西京事宜。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十五至二十五人。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置秘书主任一人,秘书二人,技正一人,技师二至四人,于必要时得酌用雇员。本会会址设于西京,并于国民政府所在地设办事处。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抗战开始,国民党政府迁于重庆,定重庆为陪都。次年一月国民党调整机构后,西京筹备委员会仍为国民政府的直属机关。
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置,设署正,署丞为长官。下设协律郎五人,司乐二十五人,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宣统三年(1911)并入典礼院。官署名。清置,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广蕃苑属香山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条。
官名。骠亦作票。西汉武帝置为重号将军,仅次于大将军,秩万石。东汉位比三公,地位尊崇。魏、晋南北朝沿置,居诸名号将军之首,仅作为军府名号,加授大臣、重要州郡长官,无具体职掌。魏、晋、宋二品,开府者位从公
亦作录疏。清朝指对“红本”之钞录。定制,六科每日到内阁领出红本,除钞发有关衙门执行外,另做摘录二份,“通本”钞贴黄,“部本”摘重点,均按月汇钞于册。一份送内阁备修史,称“史书”,一份存科备编纂,称“录
官名。同“作册”。西周置。史官。《史记·周本纪》: “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佐厅长管理本厅事务,厅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亲王内特简,专任总理部务。又称总理亲王。宣统三年(1911)省。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为外务部的长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
官名。即“广东清吏司郎中”。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差遣的一种窠阙。如监察御史、省郎以上官员、秘书省编修官、各路节镇通判、州教官、大理寺法官等重要差遣,皆由政事堂除授,其员阙亦归政事堂掌握,称堂阙。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各一人,从九品,佐典仪正掌陈仪式。嘉靖四十四年 (1565)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