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水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水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水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见“都史”。
宋朝干当公事别称。参见“干当公事”。
官名。北齐置,为郡、县属官,专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位高于同级功曹。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户籍警卫、消防、防疫、卫生、救灾及保护森林、渔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改设民政科。
散官名号。金朝始置为散官,以授从二品下文官。元朝始置,改文官从一品,宣授。明朝文、武散官均置,从一品,初授。官名。金为从二品下文官,元为从一品文散官,明为从一品文、武散官,清为从一品封阶。见《金史·百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一级,任统制官、正参谋官等,秩视参将,阶正三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役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 (1011),析牛羊司置,掌屠宰牛羊司牲畜,以供内外庖炊。设监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充任。仁宗嘉祐五年 (1060),复并入牛羊司。官署名。宋初,牛羊司兼理本司所饲养牛羊的宰
官名。即勋卫,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隶鹰扬府,唐朝复名勋卫。
汉朝制度,官秩六百石至二百石的官,其印称“印”;官秩比二千石以上的官其印称“章”。《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凡例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光禄大夫无。”注:“师古曰:《汉旧仪》云:六百石、四百石至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