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对文武百官功过、善恶的考察。北魏孝文帝定为三年一考,分三等,上、下两等分为三品,中等为一品; 五品以上由皇帝与公卿评议,六品以下由尚书重问。唐朝吏部考功掌之,一年一考,百司之长较其属功过,差以九等; 流内之官叙以四善、二十七最,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而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而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而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谄诈而贪浊有状为下下; 凡考定,皆集于尚书省,唱第然后奏; 亲王及中书、门下、京官三品以上、都督、刺史、都护、节度、观察使,则奏功过状,以核考行之上下;流外官,以行能功过为四等: 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 凡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 中中,守本禄; 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 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一阶,一上下考进二阶; 有下下考者解任。宋朝任满一周年为一考,欠日不能成考,以七事考监司,四善、三最考守、令,分上、中、下三等,为叙迁依据。金朝尚书省吏部郎中、员外郎掌之,章宗泰和四年 (1204) 定考课令,准唐四善、二十七最之制,分三等,定其甄擢。明朝以考满、考察二者相辅而行。考满,论一身所历之俸,其目有三,曰称职、平常、不称职,是为上、中、下三等。考察,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曰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考满之法,三年给由,曰初考,六年曰再考,九年曰通考。依《职掌》事例考核升降。考察之法,京官六年,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闲往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 外官三年一朝觐,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年,抚、按通核其事状,造册具奏,丽以八法。清朝分京察、大计,分别考核京官、外官。京察三年一次,由部、院、司长官掌其事,分称职、勤职、供职三等。大计亦三年一次,先由地方长官察其优劣,申报督抚,审核送部。


宋制, 官员每年由吏部进行考察,任满一周年为一“”,日期不满者不能成考。按照考察的成绩,分为上、中、下三等,作为注授差遣的依据。考入上等者可缩短其升转年限,入下等者则延长其升转年限。

猜你喜欢

  • 驾部郎中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驾部郎”互称,为尚书省驾部曹长官。唐朝置为兵部驾部司长官,历代因之。掌车乘、厩牧、驿传之政令,从五品上。势门子弟多不乐为之。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舆大夫、司驾郎中,寻各复旧。中

  • 神乐署左署丞

    官名。清朝乐部神乐署之副长官。佐署正掌署事。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左、右知观设,左、右各一人,汉员,从八品。

  • 学宪

    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

  • 典北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柴”。

  • 南北宅教授

    官名。宋至道元年(公元995年)太宗为皇侄等置教授。咸平初,命诸王府记室、翊善待讲分兼南、北宅教授。南宅即南宫,为太祖、大宗诸王之子孙所居,称为睦亲宅;北宅即北宫,为其他诸王子孙所居。大中祥符二年(公

  • 通政副使

    官名。清朝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通政使掌司事。乾隆十三年(1748)改左通政设,满、汉各一人,正四品。光绪二十四年(1898)后曾一度改隶内阁,二十八年裁。

  • 相工

    也称相者,待诏官之一,掌相面。《后汉书·皇后纪》:“相工茅通见后,惊,再拜贺曰:此所谓日角偃月,相之极贵,臣所未尝见也。”《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广陵思王荆》:“窃见诸相工言王贵,天子法也……其后荆复

  • 南院统军使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统军司长官,掌南院从军之政令。其佐官有南院统军副使、南院统军都监。见《辽史·百官志一》。官名。辽置, 见“南院都统军司”。

  • 司门部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四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与总部、比部、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遂罢。

  • 弩坊署令丞

    官名。唐初有弓弩署,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改为弩坊署,属军器监。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予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所属有监作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典事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