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刑部监
监狱名。清置,为盛京特别地区的监狱,由满汉司狱二人掌管,拘系盛京地区旗人,蒙人及民人与旗人交涉案犯及干连佐证。
监狱名。清置,为盛京特别地区的监狱,由满汉司狱二人掌管,拘系盛京地区旗人,蒙人及民人与旗人交涉案犯及干连佐证。
意即兼为乌桓校尉。乌桓校尉,即护乌桓校尉,为乌桓地区的军政长官。参看“领”、“乌桓校尉”条。
见“岁贡”②。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代社会存在有服役“吏”这个阶层。一般说来,他们担负着屯垦公田、放牧牲畜、采矿煮盐、制作器物、戍守边防及土木建筑、运输等劳役。此外,还有在官府服杂役、供驱使的吏,如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制作冠帽,设领催三人,做帽女工二十人。
官名。西周置。西周师旅中有司马、掌马政,冢司马即其长。见《鼎铭》。见于省吾《略论西周金文中的‘六’和‘八自’及其屯田制》(《考古》一九六
上等爵位,高级爵位。《商君书·错法》:“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民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史记·商君列传》:“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官名。明清皆置,简称提牢。见“提牢”条。官名。见“提牢厅”。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寺人,员额五人,在王的正内,为宫中近侍之官,掌王的内人及女官的戒令。北周依《周礼》置巷伯中士,正二命;巷伯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
官名。南朝梁、陈置。平水署次官。参见“平水令”。
清代的俸给制度。其制是银米兼支。米视俸而定,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不给禄米。正俸之外,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称为养廉银。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