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武将军
官名。南齐置 。《梁书丘仲孚传》:“(齐)明帝即位,起(仲孚)为烈武将军、曲阿令。”
官名。南齐置 。《梁书丘仲孚传》:“(齐)明帝即位,起(仲孚)为烈武将军、曲阿令。”
晋代监察官吏的八种规定。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武帝颁布《察长吏八条》,其具体内容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分为“能否十条”和“长吏八察,”能否十条为:“田畴辟,生业修,礼教设,禁令行,则长吏之能也;人
官名。简称屯田司员外郎。明清工部屯田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 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至六人,满洲
官署名。元朝始置,隶于千户所。分上、下。上置百户二人,下置一人。明朝沿置,分设于全国要害去处。以一百十二人为一所,设百户统领。上隶于千户所,下领总旗二人、小旗十人以率卒伍。官署名。元明设置,见“百户”
官名。唐中宗景龙三年(709)始置,三都、六府各置一至二员,正七品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荫田; 诸州各置一员,上州从七品下,中州正八品下,下州从八品下; 旋省。肃宗上元二年(761)复置,德宗贞元十
官名。金置,为统军司长官,正三品,掌督领军马、镇摄封陲,分营卫,视察奸。其佐官有副统军(正四品)、判官(从五品)、知事(从七品)、知法(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统军司》。
官名。唐德宗兴元元年(784)置,一人,从二品,以授节帅罢任者,无职事。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警卫事项。下设干事。
(1)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 掌理监试事务。(2)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
官名。金选弩手千人,名威捷军,属拱卫直使司,泰和四年,以其备边防,置钤辖(正六品)领之。见《金史·百官二·威捷军钤辖》。
官名。北齐置,见“驼牛署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