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
官署名。即“江西清吏司”。
官署名。即“江西清吏司”。
官名。北齐置中尚药典御及丞,属中侍中省,掌供御医药。
武官名。明置, 见“京卫”。
官名。北齐光禄寺肴藏署次官。隋朝沿置,二员,从九品。唐朝亦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玄宗开元元年(713)两次改名珍羞丞。
官署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祠祭之事。永乐(1403—1424)初罢。
官名。又称“副宪”。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佐左都御史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 (1383) 设。左、右各一人,秩正四品。十七年升秩正三品。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 (1
学官名。晋置,为郡学之长。见《华阳国志》一一“李毅”条。
官府文书名。北宋徽宗时,门下省属吏懒惰不虔,凡命令之出于门下者,皆事先将各长官官衔书于公文之上,遇事只须长官署名及填写事由,称为空黄。
博士的别称。《后汉书·儒林传下·论》:“若乃经生所处,不远万里之路。”注:“经生谓博士也。”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黄河水利委员会的长官。见“黄河水利委员会”。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舰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