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
夏商两代的守卫武装。夏代还没有国家常备军,警卫王的任务是由本氏族中少数不参加生产劳动的贵族上层成员组成的卫队担任,这是后世常备军的雏形。商代的守卫扩展到王宫、都城、边境和诸要冲处,并依照兵种的不同有“多马卫”、“多射卫”、“多犬卫”等名称。
夏商两代的守卫武装。夏代还没有国家常备军,警卫王的任务是由本氏族中少数不参加生产劳动的贵族上层成员组成的卫队担任,这是后世常备军的雏形。商代的守卫扩展到王宫、都城、边境和诸要冲处,并依照兵种的不同有“多马卫”、“多射卫”、“多犬卫”等名称。
官名。①散官。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置为八郎之一,从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唐高祖武德七年 (624) 置为从九品上文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三年 (1080) 废。金、元皆用为文散
官名。唐朝将作监伊阳监属官,置一员,正八品上。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之职官。额设四人,位总办郎中下。其中二人管银库,兼管皮、瓷库; 二人管缎库,兼管衣、茶库。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期设置,属军事委员会。掌理关于伤亡官兵的褒扬抚恤及其遗属的救济。
官名。春秋战国时齐置。主农业生产。《管子·立政》:“相高下,视肥, 观地宜, 明治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 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申田之事也。”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典宾曹,掌宾客之事,设典宾参军以掌理曹事。北周大丞相府则置宾曹,其官称宾曹参军。
官名。唐代军府的属官。《新唐书·百官四下》:“诸军各置使一人……刺史领使,则置副使、推官、衙官、州衙推、军衙推。”又《旧唐书·杜审言传》:“又尝谓人曰:吾之文章,合得屈(原)宋(玉)作衙官;吾之书迹,
官名。“刍”即干草。北周分《周礼》地官委人之职置掌刍中士,正二命,掌刍下士,正一命。掌干草的收藏,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参见“掌薪中士、下士”。
明朝内府诸堂之一。置内官,掌焚化宫女、内官死后无亲属者。宦官事务机构。明置,堂址在西直门关外,设有内官数人经营。凡宫女、内官无亲属者,死后于此焚化。堂有东西二塔,塔下有眢井,均为盛贮骨灰之所。
警官名。清末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长官。以七品警官充任,总厅隶民政厅后,改称区长。承分厅的指挥、监督,管理辖区内警察事务,并指挥监督巡官以下从事本区内外勤务。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三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