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屯田总管府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设。掌北京采木人三千于永平路马城县(今河北滦县南)屯田事。隶大司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下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署丞一员。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以北京采木者三千人,屯田于永平路马城(今河北滦县南),始建本府,隶大司农司,秩从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知事各一人,司吏四人。下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均置署令、署丞、直长各一人,吏目、吏各二人。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设。掌北京采木人三千于永平路马城县(今河北滦县南)屯田事。隶大司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下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署丞一员。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以北京采木者三千人,屯田于永平路马城(今河北滦县南),始建本府,隶大司农司,秩从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知事各一人,司吏四人。下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均置署令、署丞、直长各一人,吏目、吏各二人。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调授”。
满语官名。汉译为“内头领”。清朝乐部什帮处之职官。额设一人,兼三等侍卫,正五品。下设六品衔达、七品衔达各二人,拜唐阿六十人。掌奏“掇尔多密”(音律平和)乐曲。官名。清置,“达”意为头领,“掇尔契达”即
将军名号。西汉武帝时有拔胡将军郭昌,曾将京师亡命从军者镇压益州、昆明少数族反抗。杂号将军名,西汉武帝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汉书·武帝纪》:“匈奴寇边,遣拔胡将军郭昌屯朔方。”
魏晋至隋朝,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以加泛授。
二帝指唐尧虞舜。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也有说指周武王的。《汉书·杨雄传上》:“二帝三王,宫馆台榭沼池苑囿林麓薮泽财足以奉郊庙,御宾客,充庖厨而已,不夺百姓膏腴谷土桑柘之地。”注:“应劭曰:二帝,尧
满语官名。又作“札兰额真”、“扎兰厄真”、“扎拦额真”。意为“一队之主”。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在原来牛录组织的基础上编立八旗,以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即一旗)。每甲喇设
汉制,群臣所上奏表多启封。如事涉机密,则以皂囊封之。《后汉书·蔡邕传》:“具对经术,以皂囊封上。”李贤注引《汉官仪》:“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皂囊也。”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位都指挥使下、都虞候上。宋朝沿置,为三衙军职之 一,侍卫亲军步军司副长官。一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品序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正五品。武官名。见“侍卫亲
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东汉公府有法曹,主邮驿科程事;汉代郡亦置此职,《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法曹掾与法曹史各一人,位在集曹与漕曹之间,可见郡国法曹职掌与公府同。魏晋以后郡法曹为与决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殿漆画等务。置大使一员,副使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