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普通教育司

普通教育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所掌为:一、师范学校;二、中学校;三、小学和蒙养院;四、普通实业学校;五、盲哑学校,其他残废等特种学校;六、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七、学龄儿童的就学;八、教员的检定。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等。国民党政府教育部沿置普通教育司,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中等教育、小学教育、幼稚教育事项;二、师范教育事项;三、职业教育事项;四、地方教育机关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五、其他普通教育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分为中等教育与国民教育两司。

猜你喜欢

  • 火药局

    即“管理火药局”。

  • 甘泉卫尉

    官名。西汉置,掌屯兵,警卫甘泉宫,不常置。官名,掌甘泉宫门卫屯兵,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屯卫候、司马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 礼仪使

    官名。唐朝玄宗开元十年(722)以他官知礼仪事,始称使,专掌五礼。天宝九载(750)始定置不改,亦称礼仪祠祭使,多以太常卿、六部尚书或侍郎充任。代宗大历五年(770)罢,事归太常,七年复置,德宗建中元

  • 交涉员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因办理与外国交涉事务的需要,於各省省会设有“特派交涉员”,由外交部特派,承外交总长之命办理全省外交行政事务;各通商大埠,亦分设交涉员,称为“外交部某省某埠交涉员”。特派交涉员与各埠交

  • 行廷尉事

    代行廷尉之职。《后汉书·邓晨传》:“十八年,行幸章陵,征晨行廷尉事。”廷尉,中央掌审判的高级官员,类似今天的司法部长。参看“行”、“廷尉”两条。

  • 儒学训导

    学官名。明清两朝的府学、州学、县学都设此官,其责任为帮助教授或学正或教谕教诲所属生徒。见《明史·职官四·儒学》、《清史稿·职官三·儒学》。

  • 旗务使司

    官署名。清末奉天省所属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奉天省旗民事务。置旗务使一人,下设佥事、科员等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裁。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设于奉天省。主

  • 都统长

    官名。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386)置。领殿内之兵,直卫皇宫。

  • 左承务

    官名。即左司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左司郎中。

  • 冬集

    唐铨选之制,选人最迟得于十月份集中京师,称为冬集,以便在本届铨选期限内参加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