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提点司

提点司

官署名。全称“开封府界提点司”。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置,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兵民,肃清贼盗,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设提点、同提点,以朝官以上充任。属吏有勾押官一人,典七人。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沿置不改。

猜你喜欢

  • 右奕蠡王

    官名。匈奴置。奕蠡为匈奴语音译,亦作谷蠡。由单于亲子弟担任,地位仅低于左、右贤王和左奕蠡王,而合称四角,有依次担任单于的可能。西汉时居西方,所统土地、人口多于其它地位较低的诸王。

  • 辎重兵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辎重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辎重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从及辎重队应用车辆材料之研究改良。置科长、科员、录事。

  • 清白吏

    官制用语,义即“清官”,大公无私的官,与贪官相对而言。《后汉书·杨震传》:“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 八作左右院

    官署名。金朝置,掌收军需、军器等务。设使、副使等职。

  • 封印卷首官

    宋朝贡院官名。真宗咸平二年(999)礼部试,始以考试官兼任。景德四年(1007),改设专职。掌密封举人试卷卷首之姓名、乡贯。天禧三年(1019)以后,兼用“封弥官”、“封弥卷首官”名。英宗治平四年(1

  • 榜识

    即“榜式”。

  • 通奉大夫

    散官名号。北宋前期为正四品下阶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徽宗大观二年(1108),以寄禄官右正议大夫改置,从三品。金朝置为文散官,从三品中。元朝改从二品,宣授。明朝为从二品,升授。清为从二品

  • 拟陪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拟正”。

  • 典狱科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改良监狱,推广习艺所,稽核罪犯工作成绩及编纂监狱统计诸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一至四人。

  • 督护

    官名。两晋南北朝置。州、郡及出镇方面将军府皆设,掌兵事。两晋时常被派出统军征伐。隶于州、郡者地位较低,隶于军府者或有地位较高的,如东晋陶侃为江夏太守、鹰扬将军,加任此职。南朝齐、梁、陈时广州设有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