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官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掌巫筮禳祷。《说苑·辨物》: “哀公射而中稷,其口疾不肉食,祠稷而善卜之巫官。”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掌巫筮禳祷。《说苑·辨物》: “哀公射而中稷,其口疾不肉食,祠稷而善卜之巫官。”
官名。①春秋时期卿大夫家邑之长。《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子路为卫大夫孔悝之邑宰。”②春秋时县令通称。《通典》卷三三《州郡下·县令》:“县邑之长曰宰、曰尹、曰公、曰大夫,其职一也。”晋谓之大夫,鲁、
官名。金代设有此官,负责守官署。参看“勃极烈”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伏波将军等号。
蒙古语,意为“万”,或用以称“万户”。
金代镇防军之一。于河南、陕西与南宋、西夏毗邻地区编练百姓组成,以居守边界。
女官名,东汉置,“彩女”,也写作“采女”、“女”。《后汉书·皇后纪》:“及光武中兴……又置美人、宫人、采女三等,并无爵秩,岁时赏赐充给而巳。”王翰《飞燕诗》:“紫房彩女不得见,专荣固宠昭阳殿。”参看
吏名,汉置,为郡县小吏,给事门下,故称门下小史;位在门下干之下。《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书佐五十人,循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官名。即河堤谒者,唐初都水监置,太宗贞观 (627—649) 初改名河堤谒者。参见 “河堤谒者”。官名。汉朝设此官,掌保护河堤等事。瞿蜕園《历代职官简释》:“汉代有河堤使者,与都水使者,河堤都尉、河堤
西汉时郡国常派遣郡丞、国长史上计于朝廷,称为上计使者。参见“上计掾史”。
官名,三国魏置,为县佐吏,掌兵,主治安、禁匪盗等。非每县都置,视县具体情况而定置否。晋也置。《通典·职官·秩品》职官十八第九品中有“关谷塞尉”,职官十九第九品中有“关谷塞护道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