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作司
官署名。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设卿、少卿、丞等官。下设左右提举司提举,同提举、司程,典簿,副提举,军需库大使、副使等。掌工程建造诸事。洪武元年(1368)隶工部。初正三品。六年改正六品,下设营造提举司及营造提举分司。十年罢。
官署名。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设卿、少卿、丞等官。下设左右提举司提举,同提举、司程,典簿,副提举,军需库大使、副使等。掌工程建造诸事。洪武元年(1368)隶工部。初正三品。六年改正六品,下设营造提举司及营造提举分司。十年罢。
使职名。即同和院使,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改。
官名。晋朝置,公府属官。
官名。金制,漕运司所属有押纲官七十六人,掌押送纲运之事。元京畿都漕运使司所属亦有押纲官,有荥阳等纲,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凡三十纲,每纲设押纲官二人,计六十人。
官名。明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于詹事府左春坊置。一人,从八品。与左、右司直郎及右清纪郎掌太子东宫弹劾、纠举之事。不常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黍类作物的收藏与保管,下设黍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元置,属徽政院。设院使、副使、局副各一人,相副官一人。
官名。春秋战国置。近侍之臣,掌膳食。《韩非子·内储说下》:“昭僖候之时,宰人上食而羹中有生肝焉。昭侯召宰人之次而诮之曰:‘若何为置生肝寡人羹中?’宰人顿首服死罪曰:‘窃欲去尚宰人也’”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庆丰闸之官员,未人流。隶于坐粮厅。掌闸门之启闭,水大则泄,水小则蓄。兼司东直门角楼回龙闸。并管束运米脚夫,勿任抛散。
官名,宋金元明皆置。提举为掌管专门事务的官员,同提举为提举之副,位在提举之下,与提举共掌其事,多为该官署的副贰长官。如宋朝编修敕令所,其长官为提举,以右丞相兼任,副长官为同提举,以参知政事兼任,掌集诏
清制,凡以“札”委任官员称札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