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文思院,都知等监,兵仗、鞍辔、抽分竹木各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等五卫,蕃牧千户所,及直隶松江府、天全六番招讨司等处。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初为坐道,由掌江南道兼理。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四川刑名并稽察銮仪卫事务。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文思院,都知等监,兵仗、鞍辔、抽分竹木各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等五卫,蕃牧千户所,及直隶松江府、天全六番招讨司等处。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初为坐道,由掌江南道兼理。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四川刑名并稽察銮仪卫事务。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置,以秘书监兼任。后以两省五品以上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秘阁并归秘书省,遂罢。官名。见“秘阁”。
官名合称。隋始置。散官初无文武之分。隋、唐时指不带职事的文官,授此以酬勤劳。隋有上柱国、柱国、特进、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朝议大夫、朝散大夫、自从一品至正四品、称散实官,加文武官之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皆置。参见“殿中尚书”、“殿中郎”。官署名,三国魏始置,为尚书台属曹,以尚书郎为其长官,主殿中事务。其后晋和南北朝多置。北齐殿中曹掌供御衣食百官留守名帐,宫殿禁卫等。参看《通典·职官
战国秦国不设啬夫一级长官的低级官署。《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 “小官毋 (无) 啬夫者,以此鼠 (予) 仆、车牛。”
官吏名。①三国魏末复五等爵,诸公国置。子、男国置典书丞。两晋南北朝王国以下所置称典书令、典书长。南朝宋、梁东宫属官亦有此职。②唐朝为流外吏职。弘文馆、崇文馆皆置若干人,掌管图书。③元末朱元璋置,为国子
官名。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成立的护法军政府本为大元帅制,次年五月改为总裁合议制,军政府以总裁会议为权力机关,总裁会议的主席称为主席总裁。
官名。明宣德四年(1429)于保定府设易州山厂 (今河北易县境内),负责采办宫廷生活所用柴炭之事。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一人为提督易州山厂。嘉靖八年 (1529) 罢提督,改设主事掌其事。官名。明宣德四
官名。东晋、南朝置,为直兵曹长官。南朝宋七品,梁四班至流外七班,陈八品至九品。参见“直兵曹”。官名。见“公府中直兵曹”。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始设,职务未详。低于*掌率,高于*尽管。又曾置“京畿统管”,专治天京内政事。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李春发曾以忠诚二
官名,简称簿曹从事,东汉置,属司隶校尉,掌财谷簿书。见《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佐吏名。汉置,属司隶校尉,员额一人,主财谷簿书。见《后汉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