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政事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高宗以后渐少,玄宗以后不再用此号。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高宗以后渐少,玄宗以后不再用此号。
官称。北魏指由太守兼任本郡大都督,管理军务。《北齐书·李元忠传》:“分广平之易阳、襄国,南赵郡之中丘三县为易阳郡,以(李)愍为太守,赐爵襄王侯。永安(528—530)末,假平北将军、持节、当郡大都督。
官名。清朝五品太监之衔名。充敬事房总管。雍正四年(1726)原定从四品总管为此衔,后改五品,太监品级亦不再分正从。宦官官名。清置。见“总管太监”。
官名。元朝始置,为各衙署首领官。置于府、上中州者为专职,置于路总管府及肃政廉访司者为兼职。掌文书案牍之事。多由书吏及都目升任,未入流。明朝置于各布政使司理问所,初置知事,后改此职,未入流。掌刑名诉讼之
清代职役名。掌一图征催之役。见“都图”。
①任用官吏的常规。《商君书·农战》: “常官则国治。”②长期担任同一官职。《商君书·农战》:“常官治者迁官。”
官名,汉置,属屯骑校尉,西汉时掌骑士,东汉时掌宿卫兵,俸千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五代以开封为京都,始置。宋初沿置,以亲王充任,从三品,为开封府行政长官。其后不置,而以权知府事领其职。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一人,以文臣充,位在六曹尚书之下、侍郎之上。北宋亡,遂废。官名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惩戒事项。
杂职掌名。隋唐时市有东西南北四壁,沿壁设店肆,分成若干行。市帅掌分行检查,故在《唐会要》卷八十六“市”条称市帅为市师或辟师,在《唐户籍簿丛辑》(载《食货》半月刊)中又称之为市壁师。参见“都督府市帅”、
官署名。①御史台下设诸曹之一,设侍御史掌其事。晋朝置,南朝宋顺帝时省并“水曹”。②公府僚属诸曹之一。两晋司马孚为太宰时设属,司马伦为相国时设掾。东晋以后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