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僧录司”。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属官,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名。宋置,为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负责敕令的删定工作。参看“敕令所提举”条。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即“梅勒额真”。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监督军法的执行。抗日战争时期,军事委员会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委派各战区的行政督察专员或区保安司令兼任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其职掌只限于检举、密报、纠正,并无审判权。
参见“水部”。
①爵名。周朝贵族地位较低的一种爵位。士爵又分上、中、下三等。春秋时士多为卿大夫家臣,或食田,或以俸禄为生。《左传·昭公七年》: “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②狱官。相传虞舜时皋陶任此官。
见“利用监”。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设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宗正上士属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