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部曹
参见“水部”。
参见“水部”。
官署名。北齐太常寺置,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有令、丞,兼领清商部丞。隋唐五代皆置,隋令二员、丞二员、乐师八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乐师为乐正,置十员; 唐朝令一员、丞一员,另有乐正,掌祭享钟律,
清末农工商部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九月设,将部内要政分为农工商三大纲,酌定子目,详细胪列,按期咨报,以备编纂统计年鉴之用。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副长官。康熙三十三年(1694)上驷院分左、右二司。左司除郎中外,另设员外郎二人。协掌本司查验马驼、饲养滋生事。
即“牧师菀令”,菀通苑。见“牧师菀令”条。
官名。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264)置,为诸王、公、侯、伯、子国属官。两晋、南北朝沿置。梁制,王国置者依国主地位高低,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其他则自选补。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九品上,北
参见“判录司”。
即“包衣昂邦”。
官名。见“某国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亦称“契丹枢密院”,简称“北院”。始置于世宗大同元年(947)。初掌契丹及部族事务,后逐渐成为辽朝政治中心,为辽最高执政官衙。主要管理契丹及其他部族军、政事务。长官为北院枢密使,下设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