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外官
正式编制外添置之官。魏晋南北朝或置,初无员额,后亦定员。多用以安置退免臣僚,无实际职事。唐高宗永徽五年(654)亦置,中宗神龙(705—707)以后大增,玄宗开元二年(714)悉罢,唯皇亲及有战功者特行录用,后贬谪官员或以员外官处之; 称员外置同正员者,与正员官享有同样俸禄。
正式编制外添置之官。魏晋南北朝或置,初无员额,后亦定员。多用以安置退免臣僚,无实际职事。唐高宗永徽五年(654)亦置,中宗神龙(705—707)以后大增,玄宗开元二年(714)悉罢,唯皇亲及有战功者特行录用,后贬谪官员或以员外官处之; 称员外置同正员者,与正员官享有同样俸禄。
官制用语。宋朝于定员以外,额外加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称添差。此仅有其名不管实事,则称添差不厘务。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宋制,于正额外再额外添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称为添差;或仅有其名而不处理政务者,则称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刘放传》:“正始元年(240),更加(刘)放左光禄大夫,(孙)资右光禄大夫,金印紫绶,仪同三司。”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以示优崇,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亦常用为卒后赠官。
官名。①西汉将军名号。武帝时以韩安国为之,督护诸将军。不常置。②东汉献帝建安十二年 (207) 曹操改丞相府护军为中护军,其资重者迁护军将军,四品,职掌相同,典武官选举,与中领军(领军将军) 同掌禁军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八日公布的《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官厅组织令》的规定,设于各省省会及商埠地方,承内务总长及省、道行政长官之命,管理警察行政事务。厅内分设总务、行政、司
州分职吏名。晋代置于益州,《华阳国志》八《大同志》记咸宁五年(公元279年)王濬监梁益二州军事,伐吴,“以典军从事张任、赵明、李高、徐兆为牙门,姚显、郗坚为督。”此为将兵之职,与建安中督军从事之职相近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本部直辖土木工程;二、地方和其他公共土木工程:三、本部直辖工程经费和补助地方工程经费的调查;四、道路、桥梁的修缮和调查
官名,皇后属官,掌皇后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
乡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三日北洋政府公布《乡自治制》,但未实行。其中规定,乡的自治执行机关为自治公所,设乡长一人,由乡自治会选出,呈由县知事委任,掌办本乡的自治行政事务;并
官名。宋初置,见“礼部”。
①《周礼》官名。夏官司马的属官。中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王车玉路的驾御。②官署名。西魏、北周置。属夏官府。以大驭中大夫为长官,下役小驭下大夫,辖戎驭下大夫,斋驭下大夫、道驭上士、田驭上士、衔枚中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