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管粮通判”。
清朝铨选制度之用语。即额定之官职,经正式任命者。其委派署理者为署缺。清朝定制,以额定的官职,经正式任命者为实缺,其委派署理者为署缺。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宣统二年 (1910) ,改陆军部侍郎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佐陆军大臣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官名。清末置,由陆军部侍郎改设。参见“陆军部”。
官名。①地方高级军政官员。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 由“都督诸州军事”改名,加使持节,管理辖区军政民政。所辖区域增减无常,一般辖数州,多者可达数十州。隋及唐初因之,领一州或数州、十数州军政,刺史以下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奕蠡王之下。
见“资(1)”。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六品,统军七十人以上,置百户二员。
官名。①西晋赵王司马伦建始元年(301)置,以加扬州刺史郗隆。十六国前燕张平、大夏亦置。②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四宁将军之一,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地位相当于镇东将军。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仆寺,设令、丞为长贰,又领车舆局丞。隋、唐沿置,唐亦以令、丞为长贰,下设典乘、牧长、翼驭、驾士、兽医等,掌东宫车马、闲厩、牧畜事,凡群牧隶东宫者,皆受其职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属宿卫司,掌御帐禁卫事。设总禁卫事、禁卫长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宿卫司,掌禁卫之事,以总禁卫事、禁卫长领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