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计大夫
官名。即比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比部郎中。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都部郎中”条。
官名。即比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比部郎中。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都部郎中”条。
即银字圆牌。参见“牌符”。
警官名。北洋政府设于京师警察厅,员额三十九人,凡荐任警职均以警正充任,其地位在警佐之上。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秩从五品。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官同“大都回回药物院”。
官名。即兵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兵部尚书”条。
民国时代,任用文官分四级,其一级称特任官。其四级为:一由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长官;二由国民政府就合格人员中遴任者为简任官,如各部次长、各省政府委员;三由主管长官呈荐任命者为荐任官,各
1、官府。2、皇上、天子。《元曲选·金钱记》:“谁不知开元官里好奢华,眼见的翠盘香冷霓裳罢。”周密《武林旧事·乾淳奉亲》:“自此官里知太上圣意不欲频出劳人。”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大校,掌理海军造械事务。
官名。元置,为器物局的主官,见“器物局”。
同“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参见该条。
官名。明朝内阁阁臣通称。原意是辅佐之臣,秦汉以后成为宰相的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