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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字圆符

即银字圆牌。参见“牌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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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兼监秘阁图籍孔目官

    吏名。北宋,前期三馆置,员一人,掌秘阁图籍。授勒留官后理八选,可出为簿、尉。

  • 榷盐使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 始置,掌安邑、解县两盐池事务,有推官一人、巡官六人、院官各一人及胥吏若干; 贞元二十一年废,宪宗元和三年(808) 复置。官名。唐置,见“榷盐使”。

  • 铜虎符

    虎形铜符,(省称“铜虎”、“铜符”。)汉朝的一种符信。自文帝二年(前178)始,颁与郡守作为发兵信物。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符分两半,右留京师,左与郡守。后或沿用

  • 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监督军法的执行。抗日战争时期,军事委员会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委派各战区的行政督察专员或区保安司令兼任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其职掌只限于检举、密报、纠正,并无审判权。

  • 尚乘寺卿

    官名。为尚乘寺主官,见“尚乘寺”。

  • 牧厂护军校

    官名。见“牧厂统辖总管”。

  • 右领左右府大将军

    官名。隋朝右领左右府长官,置一员,正三品,掌领千牛备身、备身左右等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 立法院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十月置,为民国政府五院之一,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掌理议、决法律、预算、大赦、宣战、媾和、条约及其他重要国际事项。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国民政府委员担任;设立法委员四十九人至九十九人

  • 兵书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六部书之一,前期为燕、豫二王府属官,员额各一人,衔前分别冠“燕第”、“豫第”二字,官阶为职同总制。后期为六爵属官,员额一人。参见“六部书”。

  • 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全国经济委员会长官,见“全国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