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反省院

反省院

特种监狱名。国民党政府置,分设于首都及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山东、河北、广东等省。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二月二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的《反省院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得入反省院监禁:一、凡违反《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1931年1月31日公布)或以前颁布的《暂行反革命治罪法》(1928年3月9日公布)而获罪,已执行无期徒刑逾十年,有期徒刑满二分之一,而有悛悔实据者;二、犯前款之罪,刑之执行完毕,仍有再犯之虞者;三、犯一款之罪,宣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四、依《共产党人自首法》(1928年10月20日公布)第八条规定移送者(指免除刑罚之共产党人取保后由法院移送反省院);五、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送反省院者。反省院设院长一人,综理全院事务,下设三科:总务科,办理文书、庶务、会计等事项;管理科,专司管理事项;训育科,专司训育事项。每科设主任一人,助理员若干人。总务主任及管理主任由院长呈请司法行政部委派,训育主任及训育员由院长呈请司法行政部转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派。反省院并设评判委员会,由院长、总务主任、管理主任、训育主任及国民党省党部一人、高等法院推事一人,检察官一人组成。(首都反省院的评判会其组成人员略有不同, 其评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除院长及各科主任外,另由国民党中央党部指派一人,最高法院推事一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一人组成。)有关反省人出院及反省期限等重大事项,均由评判委员会决定之。

猜你喜欢

  • 厨宰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掌庖厨供饮食。《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今越王放于南山之中,游于不可存之地,幸来涉我壤土,入吾梐捆,此乃厨宰之成事食也,岂可失之乎!”官名,三国魏置,掌厨师厨食的官。《三国志·

  • 镇守盛京等处将军

    见“盛京将军”。

  • 固山王

    见“和硕贝勒”。

  • 巡抚副大使

    见“巡抚大使”。

  • 俊士

    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道试录取者的称号。见“道试”。

  • 法典编纂会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法典编纂会官制》规定,负责编纂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设会长一人,由法制局局长兼任;纂修八

  • 行台仓部郎中

    官名。北魏置,唐朝沿置。《北齐书·蔡儁传》: “及义旗建,(庞)苍鹰乃弃家间行归高祖,高祖以为兼行台仓部郎中。”职掌略同仓部郎中。唐初,诸道行台省设此职,员二人,从五品上。唐高祖武德九年(626)罢。

  • 九掌

    官名合称。唐朝太子内官,为掌正、掌书、掌筵、掌严、掌缝、掌藏、掌食、掌医、掌园合称,俱为从八品,分掌太子内庭事务。

  • 韶舞

    见“左韶舞”。

  • 榷算司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关税、商务、租界、行船、华洋借款、财币、邮政、本部经费、出使经费各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