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语官名。武职。意为“什长”。汉译为“护军校”。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记明代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死奸吏,“太祖曰: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特赐玺书劳之。”
官名,属太仆,掌取马乳制酪,一令五丞一尉。《汉书·百官公卿表》:“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马为挏马。”注:应劭说:“主乳马,取其计挏治之,味酢可饮,因以名官也。”如淳说:“主乳马,以韦革为夹兜,受数斗,盛马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各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通州监”。
兼理司法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的规定,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
见“宝谟阁”。官名,宋宁宗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宝谟阁学士”条。
海关海事部的一科。见“海事部”。
官名。隋朝光禄寺置为良酝署长官,二员,从八品,文帝开皇三年 (583)改隶司农寺,十二年复隶光禄寺,炀帝大业三年(607)增为正七品。唐朝沿置,正八品下,掌供五斋、三酒。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明洪武八年
官名。宋置,见“转运使”。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宿卫司官员,在总宿卫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