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出身

出身

官制用语。①指出任做官。旧以当官为委身事君,故以出身代指做官。《三国志·杜畿传》注引荀绰《兖州记》:“(杜柯)时幼小,不能让。及长悔恨,遂幅巾而居,后虽出身,未尝释。”《魏书·房亮传》:“时边州刺史例得一子出身,亮不言其子而启弟子超为奉朝请。”②指官员获得官职前的身份以及入仕的途径或资格。唐朝科举考试中的常举,分为进士、明经、明法等诸科,凡考中各科的人即获得出身,也就是获得了做官的资格,但须再经吏部考试方可授官。制举应考者,成绩列上等即可授官,其次亦给与出身。宋朝科举取士之制分五等,一、二等曰及第,三等曰出身,四、五等曰同出身。各科举人殿试合格,由朝廷赐及第、出身、同出身,即成为“有出身人”。其他诸科举人和太学上舍生合格者,赐本科和上舍出身或同出身。凡文才出众,不经殿试,亦可赐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有出身人”在注官和升转时,比“无出身人”(主要为荫补入仕者)受优待。明、清殿试中式者分三甲,称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统称进士出身。另乡试中式后即选入为官者称举人出身。清制: 官员出身分为: 进士、举人、贡生、监生、荫生、生员、官学生、吏等。无出身者,满洲、蒙古、汉军称“闲散”,汉称“俊秀”。凡经科举中式及由贡生、荫生入仕者均称正途,以其他身份或经捐纳、议叙获官者均称异途,亦曰杂途。异途出身者经保举,亦同正途,但不得考选科、道官。非科甲正途,不得为翰、詹及吏、礼二部官,然旗员不拘此例。


1、做官。《三国志·魏书·杜恕传》:“恕奏议论驳皆可观,掇其切世大事著于篇。”注:“荀绰《兗州记》曰:时幼小,不能让,及长悔恨……后虽出身,未掌释也。”

2、做官前的学历和资格。《唐律疏义·名例·除免官当叙法》:“出身,谓藉荫及秀才、明经之类。”

猜你喜欢

  • 亭公主

    王女封号名。《后汉书·皇后纪》:“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注:“乡、亭侯视中二千石。”

  • 南苑主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之职官。协掌征收南苑地赋及管理行宫、寺庙等事。顺治十六年(1659)设,额定一人。

  • 黑云都

    唐末五代时藩镇设置的特种部队。唐昭宗景福元年(公元892年)淮南节度使杨行密从降兵中挑选特别勇健者五千人,组成一支冲锋陷阵的劲旅,因军士一律以黑衣蒙身,故称黑云都。至少分为左右两部,各以都指挥使统领之

  • 儒林

    儒者之众如林。《史记·儒林列传》:“《正义》姚承云:儒谓博士,为儒雅之林,综理古文,宣明旧艺,咸劝儒者,以成王化者也。”自《史记》之后,正史中多有《儒林传》。《汉书·刘歆传》:“典儒林史卜之官。”

  • 实业教务科

    官署名。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教课规程,设备规则等一切事务。置员外

  • 旷野将军

    官号。北魏置为杂号将军,位较低,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九品上。北周沿置,为正一命。隋朝为散号将军,从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罢。(1)武官名。南朝宋有广野将军,北魏与北周则称旷野将军,

  • 都尉学士

    官名,三国魏置,为典农都尉的属吏,有的掌稻田除草等。《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参看“典农都尉”条。

  • 军正

    官名。①军中司法官。春秋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 ’对曰:‘当斩。’”两汉三国军中多置。《汉书·胡建传》颜师古注:“南北军备有正,正又置丞。”时监军御史穿北军垒

  • 右鹰扬卫将军

    官名。即右武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武卫将军。

  • 官首

    爵名。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五级。时以军国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凡买至官首者试补吏,优先除用。1、官署长官。《尚书·酒诰》:“百僚庶尹。”疏曰:“士亦有官首。”2、爵名,为汉武帝所制武功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