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军衡司

军衡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军官之班秩、阶品、封赠、袭荫,以及官佐之任职,凡军官、官佐并领其籍。辖任官、赏赉、考绩、旗务四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四人,科员四十人,司副官一人及录事二十六人,分司各职。


官署名。(1) 陆军部所属。清末始置,掌陆军官佐任补,绿旗防营员弁的升调、奖惩、恤赏及各项武职的荫袭、引见、验放等事务。主官有司长一人,下设科长、科员、司副官及录事。司内分设考绩、任官、赏赉、旗务四科。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衡局,以局长为主官。北洋政府复称军衡司,掌办陆军各项人事行政:一、军官、军佐和军用文官的任免、转补;二、调查各兵科人员;三、考绩表、兵籍、战时名簿、军用文官名簿;四、保管军官、军佐、军用文官和战时职员表;五、编纂年格名簿;六、赏赉、叙勋、褒奖;七、休假;八、废兵处置;九、军人结婚;十、养赡。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张作霖执政时军衡司改隶军事部陆军署。国民党政府时军政部陆军署亦置军衡司。(2) 海军部所属。北洋政府始置,掌海军各项人事行政,其所掌一至九项与陆军部军衡司同。此外为:十、军法;十一、司法官和监狱职员的考绩;十二战时捕获审检所;十三、海军监狱;十四、赦免和在监人员的处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张作霖执政时军衡司改隶军事部海军署。国民党政府时期,海军部亦设军衡司,司内分设铨叙、典制、恤赏、军法四科。

猜你喜欢

  • 左领军府

    官署名。隋朝置,与右领军府同掌十二军帐籍、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二曹行参军等员。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又统开府府(骠骑府)、仪

  • 奏曹掾

    官名,汉公府及郡皆置。公府为奏曹长官,副称属,掌奏议事。郡奏曹长官也称掾,副长官称史,无固定职事;后来渐渐成为散吏,由府主临时差遣。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参看“奏曹”条。

  • 司宰寺正卿

    官名。见“司宰寺”。

  • 代州钱监

    铸钱机构。金世宗大定十八年(1178)置,以震武军节度使李天吉、知保德军事高季孙监铸大定通宝,所铸钱质次不能用,改任工部郎中张大节、吏部员外郎麻珪监铸。十九年铸钱成。次年改名阜通监。

  • 纪录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得以纪录。分为三等,分别为纪录一次、二次、三次。与加级合计则共分十二等。可抵销降罚,纪录四次抵降一级,记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官升则准随带,有级则改为纪

  • 仪鸾局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设提点、使、副使、直长、收支都监、同监诸职,并设司吏二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各一员。直长四员,正八品。收支都监正九品,设于世宗大定

  • 云光殿

    殿名,汉朝宫中女官所居之殿。《西京杂记·一》:“汉掖庭有月影台、云光殿、九华殿、鸣銮殿、开襟阁、临池观,不在簿籍,皆繁华窈窕之所棲宿焉。”

  • 南护卫府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南院护卫御帐之事。置太师、太保、司徒等职。官署名,即南院护卫府,辽朝置,掌南院护卫之事。其所属机关有:总理左右护卫司、奉宸司、二班院、宿卫司、宿直司等,属官有:南护卫太师、南

  • 理刑进士

    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新科进士被分配到都察院熟悉政务,理刑半年,然后实授御史,故名。正德(1506—1521)后规定新科进士不得除风宪,遂革去此制。

  • 司录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夏官府司勋下大夫所属有司录上士,正三命;司录中士,正二命。职掌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