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署
官署名。北魏置,掌受章奏,以理冤事,其职颇重,设令、丞。北齐属卫尉寺,掌尚书所不理之诉讼,有枉屈,经判奏闻,长官为令、次官为丞。隋朝沿置,令、丞各一员。
官署名。北魏置,掌受章奏,以理冤事,其职颇重,设令、丞。北齐属卫尉寺,掌尚书所不理之诉讼,有枉屈,经判奏闻,长官为令、次官为丞。隋朝沿置,令、丞各一员。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名义长官,常阙而不除。
见“勋旧佐领”。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即“左右领军卫”,见该条。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农上士佐官,员一人,正二命。
文书名。又称邸报。宋朝门下后省每日编定朝廷有关大事,由给事中审定,交都进奏院印发全国,称朝报。
官名。清朝会同四译馆主官。掌馆事。乾隆十三年 (1748)设,一人,于本部满、汉郎中内拣选派充,三年一更代。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裁。
参见“内三院”① 。官署名。清入关前置,为“内三院”之一,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参见“内三院”。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选人士,三品。
东宫属官。北魏初期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上,后期未见。
宋朝官府文书名。赐酺、戒励百官、晓谕军民时用之。由翰林学士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