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录司副印
官名。清朝僧录司副长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分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
官名。清朝僧录司副长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分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
见“崇文门监督”。
即“巴图鲁”。
唐朝门下省上行公文之一,用于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
专差御史名。清雍正间置, 顺天、永平、宣化二人, 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后省。
官名。①北齐置。《北齐书》卷一四《高思宗传》: “及文宣受命,为左卫大将军。”②左卫之长。隋朝置一人,正三品,掌宫掖禁御,督摄仗卫。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左翊卫大将军,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高
官名,属少府,掌建造宫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将作少府注。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 掌军法事务。
亦称特简、简授、简补、简放。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不经开列,由皇帝特旨而授官之例。在京京堂以上、在外道府以上各缺经本衙门或吏部具题,带领引见奉旨补授。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
官名。即武器令。官名。唐置,为武器署长官,正八品下,掌外戎器等。其佐官有丞二人,正九品下。见《新唐书·百官三·武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