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军事指挥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十二月为“围剿”中央革命根据地,任命鲁涤平为剿匪总司令;后又有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在国民政府改组为总
官名。金朝称猛安,清朝改译为明安。见“猛安”条。
奉宸苑所属机构。清置,掌供应宫廷食用之米,并征收三山(万寿山、玉泉山及香山)附近水田、旱地之赋,以为修缮苑囿之用。主官有值年员外郎一人,下设库掌一人,笔帖式三人。
官署名。金属宣徽院,由侍仪局改名,设令、直长,秩从六品、正七品。元设于世祖至元八年(1271),秩正四品,掌朝会、即位、册后、建储、上尊号及外国使者朝觐礼仪,隶礼部。置左右侍仪奉御二员,礼部侍郎知侍仪
官名。 又称“左”。战国齐置。 主管陶质量器制作。《季木藏陶》第八○页第八号:“王孙陈棱立事岁, 左里, 毫豆。”
官名。北齐置。东宫官属,从九品上。隋及唐初沿置,属门下坊司经局。隋置六人,从九品上。唐高宗龙朔二年(662)起属左春坊司经局,四人,正九品下。与太子正字同掌校刊经史。明朝詹事府司经局亦置,二人,正九品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1277),置司建康 (今江苏南京),监治宁国、徽州、饶州、集庆、太平、池州、信州、广德等路。隶江南行御史台。二十三年,迁司于宁国路 (今江苏宣城)。二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内务府包衣官缺。指专为具有内务府包衣身分之官员所设之额缺。有内务府郎中以下,未入流以上之额缺,皆由总管内务府大臣于内务府包衣内保题拣选,不准推升部院缺。惟坐办堂郎中、总理六库事务郎中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顺治十二年(1655) 改尚方司置。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初设总理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后俱省,改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一人,分办所属事务。康熙十六
官署名。元朝置,隶崇祥总管府,秩从七品。掌大承华普庆寺颜料诸物出纳。原设诸物库、永积仓,文宗天历二年(1329)合为财用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