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厅
①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②宋朝诸路州、军职官聚议公事之所。徽宗宣和三年(1121),以都厅改称。
①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②宋朝诸路州、军职官聚议公事之所。徽宗宣和三年(1121),以都厅改称。
官名。即“司户参军事”。
官名。吐蕃官,即副相,置一人,亦号小论。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从八品,左右各一人。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西织令副职,成帝河平元年(前28)西织更名织室后罢。官名,为西织室的副长官,佐西织令行施职事。参看“西织”条。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
蒙藏事务局的直属机关。北洋政府设置,掌理研究和调查有关蒙藏一切事宜。
官署名。元朝置,隶崇祥总管府,掌大承华普庆寺粮草等物出纳。原设诸物库、普赡仓,文宗天历二年(1329)合为财用所。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户部度支司,掌内外支供之事。
明、清时太监的通称。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总务处之命主管差遣事项,应差者随同督察员进行稽查和弹压重大事变。设巡官十二人,巡长三十四人,巡警一百三十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