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途
明代铨选,以进士为一途,举人、贡生等为一途,吏员等为一途,合称三途。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由进士选。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京官五府、六部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寺、光禄寺、詹事府的属官由官荫生选。州县佐贰,都、布、按三司首领官,由监生选。外府、外卫、盐运使首领官,中外杂职(不论入流与未入流)由吏员承差等选。
明代铨选,以进士为一途,举人、贡生等为一途,吏员等为一途,合称三途。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由进士选。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京官五府、六部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寺、光禄寺、詹事府的属官由官荫生选。州县佐贰,都、布、按三司首领官,由监生选。外府、外卫、盐运使首领官,中外杂职(不论入流与未入流)由吏员承差等选。
官号。始见于南北朝,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阶爵之外,更为节级。北魏陆续设其官号。然皆杂乱,北周始制勋官十一等,名义即此,自正九命至七命不等。隋因其制改命为品。南朝宋薛渊在后废帝元徽(473—477
隋唐时官俸的组成部分之一,参见“田禄俸料制”。
文书名。清朝中央各部院间所使用的平行文书之一。
官名。北齐置,见“王国中大夫”。
五伯即五霸,指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伯,古读霸,通霸。《汉书·晁错传》:“臣闻五伯不及其臣,故属之以国,任之以事。”
官署名。清末置县警察公所,民国初沿置,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9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由县知事监督指挥。次年八月公布《县警察所官制》后,
即“巴图鲁”。
见“通进银台司”。
1、官名。为大司农属官,掌京师库藏,有令、丞,简称都内。《汉书·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
官署名。清末陆军审计处所属二科之一。宣统三年(1911)设。掌依陆军会计法及规定之决算表式,复核陆军各项决算表册。置科长、科员、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