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知
(1)宦官职名。宋代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的都知均以副都知为副职。(2)宋代军官名。为都知的副职。参见“都知”。
(1)宦官职名。宋代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的都知均以副都知为副职。(2)宋代军官名。为都知的副职。参见“都知”。
官名。即尚辇奉御。
官名。明朝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专掌奉节出使诸事。
流外官名。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员额五十六人,流外四品,掌与按摩师同,惟地位稍低,参见“按摩师”。
官署名。清朝工部营缮司所属机构。顺治(1644—1661)初置,始设于和平门外,后移于西山。掌监制琉璃瓦件,依照质色式样,按限督令窑户烧造,以备大工所用。先是设汉司官一人管理。康熙元年(1662)设满
见“资善堂”。官名。宋置,见“资善堂”。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以功封公、侯、伯爵者,皆可得封。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唯从太祖、成祖起兵有功者另有封号,不属此。
官名。元朝置,为太府监、经正监等府署长官,位在太监上。职掌同诸监监卿、卿。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韩休及第。
官名。北宋前期,择常参官兼大理正、京官兼大理丞,皆称为详断官。掌断天下所奏狱案。神宗元丰元年(1078),刑部置司掌大辟狱,以天下奏案及大理寺断案归之,改为刑部详断官。元丰(1078—1085) 改制
官名,西汉置,为宫中侍御女官,掌张设帐幕等事。“尚”,主、掌。参看“五尚”条。官名。汉初设,掌帷帐之事,属少府,旋废,以内者令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