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出《诸病源候论》卷二。由毒邪入心经所致。初起皮肤上出现如火灼之疮,大小不一,色赤,日久眉睫脱落,甚则肢节断裂。相当于晚期瘤型麻风。
出《证治准绳·女科》。即分娩。详该条。
组织器官名。又名牙断(音、义均同龈)、齿龈。指牙床上之肉。又分上龈、下龈。《证治准绳·杂病》:“齿分上下断,上断属足阳明胃经,下断属手阳明大肠经。”《赤水玄珠》卷三:“齿者骨之余,肾之标寄于龈,养于气
①刺法名。指出针后,以手指扪按穴位,掩闭针孔,无令正气外泄的方法。补法多用之。《针经指南》:“扪者,凡补者出针时用手扪闭其穴也。”《针灸问对》:“补时出针,用手指掩闭其穴,无令气泄,故曰扪以养气。”适
见针方六集条。
病名。见《疮疡经验全书》卷二。指耳根生疮痈而疼痛。参见耳根痈条。
《素问》篇名。灵兰,指灵台兰室,是黄帝藏书之所;秘典,即秘藏之典籍。本篇主要讨论十二脏腑的各种功能和脏器之间的相互关系,强调心神在整体中的主导作用,说明人体是一个有机统一体,所以又名“十二藏相使论”。
【介绍】:见严观条。
病名。见《外科证治全书》卷三。“虫形如蟹,为筋肉所化,走于皮中作声如儿啼。用雷丸、雄黄等分末,掺猪肉上,炙肉食之。”供参。
见《证治准绳·幼科》集二。即泻青丸,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