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外科的舌疳、失荣、乳岩和肾岩翻花四种疑难疾患。详见四绝及舌疳各条。
病名。见《外科启玄》卷九。即烫火伤。详烧伤条。
证名。指发狂或晕倒。《素问·腹中论》:“热中、消中,不可服高粱、芳草、石药,石药发瘨,芳草发狂。”详癫条。
①《证治准绳·类方》第五册方。川芎、郁金、荆芥、薄荷、红豆各等分。入盆硝适量,为细末,每次少许,搐鼻内。治风热上攻,头目眩痛,鼻塞牙痛。②《杂病源流犀烛·身形门》卷二十五方。蔓荆子、青黛、川芎各一钱二
见《岭南草药志》。为黑面神之别名,详该条。
见《千金要方·论证》。同龈。详牙龈条。
【介绍】:见吴源条。
①皮肤。参皮毛条。②肌肤。《素问·五常政大论》:“其病否,其味甘,其音宫,其物肤。”
骨名。见《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即骨。详该条。
白苔为主,舌尖灰苔而舌根黄苔的舌象。为湿热之候,如舌根黄而苔腻,目黄,小便黄,宜用茵陈蒿汤加减治疗(见《伤寒舌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