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中风病证之一。怒则气上,因暴怒则肝气上逆,血随气溢而引起的类中风证。
配穴法之一。指上部和下部穴位配合应用。如牙痛取上肢的合谷,下肢的内庭;胃痛取上肢的内关,下肢的足三里等。
舌黑烂,频欲自啮。为脏腑热极兼受秽毒重症,杨梅毒疮可见此舌,宜大剂清热解毒泻火(见《伤寒舌鉴》)。
小腿肚,相当于腓肠肌部分。《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此证发于腓腨,即小腿肚也。”
指悲哀过度所致的疾病。《医醇賸义·悲伤》:“悲则气逆,愤郁不舒,积久伤肺,清肃之令不能下行。”用加味参苏饮。参见善悲条。
见《杭州药用植物志》。为美商陆之别名,详该条。
指肝经气虚而寒。寒凝肝脉的部分症状。《备急千金要方》:“左手关上脉阴虚者,足厥阴经也。病若胁下坚寒热,腹满不欲食,腹胀,悒悒不乐,妇人月经不利,腰腹痛,名曰肝虚寒也。”治以暖肝或温肝散寒法。
见穴位磁疗法条。
即喉科。详该条。
指经脉行于体表和四肢的外围部分。《灵枢·刺节真邪》:“……夫子乃言刺外经去阳病。”《黄帝内经太素》:“……十二经脉,入府藏者,以为内经,行于四支(同肢)及皮肤者,以为外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