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医官职称。录属翰林医官院,其职位在大夫之下,官阶从七品,系以原军器库之副使改任本官职。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病证名。出《备急千金要方》卷五。即行胫相交。小儿生下,一脚或两脚不能直伸,至步行时,两脚相交,举足则外出,下地则内入,为先天性胫骨畸形。
①见《广西中草药》。为广东金钱草之别名,详该条。②见清·刘士季《草木便方》。为大金钱草之别名,详该条。③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虎耳草之别名,详该条。④见《浙江中药手册》。为积雪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救荒本草》。为车前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辽宁经济植物志》。为列当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战国时医家,扁鹊的弟子。曾著《本草经》一卷,不传。
指卯时。《素问·脏气法时论》:“脾病者,……日出甚。”参见十二时条。
见瘟疫传症汇编条。
病名。疟疾之一。指在一个地区流行而病情凶重的疟疾。《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疟病不内外因证治》:“病者发寒热,一岁之间,长幼相若,或染时行,变成寒热,名曰疫疟,以岁运推之。”《张氏医通·疟》:“疫疟,夏秋之
见《中国树木分类学》。即野烟叶,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