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证之一。肾元不足,正气虚寒所致的昏厥。《灵枢·邪气脏腑病形》:“肾脉……;微急为沉厥,奔豚。”参见厥证条。
病证名。出《银海精微》。即瞳神缩小。详该条。
见博物知本条。
见《本草集要》。即月经之血。
同足底。详该条。
病名。出《辨证录》卷十三。即手心毒。见该条。
指肾脂。《本草纲目》豕条:“,音夷,亦作胰。时珍曰:一名肾脂,生两肾中间,似脂非脂,似肉非肉,乃人物之命门三焦发原处也。肥则多,瘦则少,盖颐养赖之,故谓之颐。”
见《陆川本草》。为蒲葵之别名,详该条。
出清·李小有《胎产获生篇》。第一最忌共夫寝,二忌大醉,三忌大怒,四忌不可食诸物,五忌洗浴,六忌久睡久坐,七忌负重登高,八忌药饵,九忌师巫,十忌针灸。
舌苔黄,舌体浮而肿大。《辨舌指南》:“黄腻满布者,由湿热郁而化毒,宜清湿火化毒;白腻黄腻者,痰浊相搏上溢为胀也,宜蠲痰化浊;舌黄胀大满口者,乃胃府湿热蕴结不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