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见方广条。
见《广西本草选编》。为鸡骨草之别名,详该条。
是指针刺时,患者发生组织或器官损伤等异常情况。《灵枢·九针十二原》:“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由于针刺治疗时选用的针具不当或有损伤,或操作手法粗猛,过深过重,可造成胀痛久留不退,或局部血肿;如
指胁部低平之状。《灵枢·本藏》:“合胁兔骹者,肝下。”张景岳:“胁下之骨为骹……兔骹者,胁骨低合如兔也。”
医学门径书。清·江涵暾(字笔花)撰于1824年。4卷。江氏字笔花;医镜,系取可供借鉴之义。卷1总论四诊八纲、伤寒、时疫诸症;卷2内科诸证、按脏腑分部辨证、用药、处方;卷3儿科;卷4妇科。均先论后方,内
眼科著作。又名《原机启微》。2卷。明初·倪维德撰,明·薛己校注。初刊于1370年。卷上论眼病病因及治则共九论;卷下论方剂配伍附40余方及方义的说明。薛己将此书收入《薛氏医案》时,将其本人之见闻和经验;
即脏气。详该条。
见《质问本草》。为蓝花参之别名,详该条。
①泛指骨骼。如“百骸”,即全身骨骼。②指胫骨。《素问·骨空论》:“膝解为骸关,侠膝之骨为连骸。”
【介绍】:见陈自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