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素问·移精变气论》。①损伤病证分类之一。一般指扑击跌仆所致皮肤、肌肉、筋骨的损伤。②与七情内伤相对而言。可指六淫外邪所伤,如伤风、伤寒、伤湿、伤暑等。
见《江西草药》。为黄花远志之别名,详该条。
七方之一,方剂之小者。对于邪气轻浅而无兼证的可用小方。《儒门事亲》卷一:“小方之说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盖治心肺及在上而近者,宜分两微而少,服而频之小方,徐徐而呷者是也。病无兼证邪气专,可一二味而治
见《四川中药志》。为眼子菜之别名,详该条。
又名胎证、胎中病。指婴儿满月以内有病者(元·朱震亨《幼科全书》)。也指小儿周岁以内有病者(《幼科发挥》)。多由胎禀不足,或儿母妊娠时调摄失宜以及胎毒等引起。文献所载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解颅、五软等
《瑞竹堂经验方》卷五方。蒲黄五钱,青黛(研)、芒硝、甘草各三钱。为细末,每服一钱,冷蜜水调,细细咽服。治单双乳蛾。
书名。1卷。原题清·陈平伯撰。刊于1809年。本书前述温热病大意,次为风温证条例,论述风温诸证证治,介绍其立法及具体方药,逐条予以辨注分析,在温病学派中有一定的影响。后列湿温证条例,内容与《湿热条辨》
病名。出《疡科准绳》卷四。即生于左臀下摺纹中之外痈。参见外痈条。
见《广西本草选编》。为独脚柑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为莲子心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