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又称伤胃。指因酒食太过,胃络受伤所致的吐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九:“病者因饮食过度,伤胃,或胃虚不能消化,致翻呕吐逆,物与气上冲蹙胃口决裂,所伤吐出,其色鲜红,心腹绞痛,白汗自流,名曰伤胃
《医垒元戎》方。当归(酒浸炒)、川芎、白芍药、熟地黄(酒洒蒸)各一两,升麻、连翘各七钱。为粗末,水煎服。治妊娠伤寒,下后过经不愈,温毒发斑如锦纹者。
膈膜与肓膜合称。《素问·刺禁论》:“鬲肓之上,中有父母(注:心肺也)。”参见膈、肓条。
证名。①指不寐症。出《灵枢·大惑论》。详不寐、不得眠条。②指不能平卧之症。《素问·逆调论》:“夫不得卧,卧则喘者,是水气之客也。”详喘条。
治法理论之一种。《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引,引领,引出。从阳引阴指从阳分引出阴分的邪气,或从阳分引出阴分的正气,本指针法而言,但也适用于其它治疗手段。《类经》十二卷
出《医学启源》。为罂粟壳之处方名,详该条。
病证名。①指血浸眼中。初生艰难,血浸眦睚,遂溅渗其睛,以致神瞳不见,名血眼。②指血脉贯瞳。《保婴易知录》:“儿百日内乳嗽不愈,以致血脉贯瞳,而眶紫黑,或白珠红赤如血,亦名血眼。”
见《本草纲目》。为鬼目之别名,详该条。
《全生指迷方》卷二方。旋覆花、桂心、炒枳实、人参各五分,干姜、芍药、白术各六分,茯苓、狼毒、炮乌头、煅矾石各八分,炒甘遂三分,细辛、煨大黄、黄芩、炒葶苈子、炒芫花、橘皮、炒吴茱萸、厚朴(姜制)各四两。
见《江西民间草药验方》。为野芋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