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中国药用植物志》。为决明子之别名,详该条。
常用外治法之一。出《外科精义》卷上。即以药煎汤,乘热湿敷、淋洗、浴渍或熏洗患部,以达治疗目的的之法。具有疏通腠理,调和血脉,祛邪消毒的作用。外科疮疡及骨伤多用之。如治疮疡初肿未溃的葱归溻肿汤;治诸疮已
类中风之一种。见《证治准绳·杂病》。又名食中。详见该条。
指由六经的生理、病理特点所规定的治疗用药禁忌,如太阳禁下之太早,阳明禁发汗、利小便、少阳禁汗、下、利小便,三阴“非胃实,不当下”等,见《脾胃论》卷上。
见先醒斋医学广笔记条。
见《植物名实图考》。为虎杖之别名,详该条。
十二经筋之一。《灵枢·经筋》:“手少阳之筋,起于小指次指之端。结于腕,上循臂,结于肘,上绕臑外廉,上肩走颈,合手太阳;其支者,当曲颊入系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属目外眦,上乘颌(《针灸甲乙经》卷
治则。出《素问·三部九候论》。凡属实证可用泻法祛邪。如燥屎、水饮、食滞、停痰、瘀血等症,用泻下、逐水、消导、割痰、祛瘀等法,包括针刺治疗的泻法。
指伤寒禁下之证。①太阳表证禁下。②少阳病禁下。③邪气尚浅,肠未燥实者不可下。④阳明经证禁下。⑤三阳合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⑥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⑦寒厥和虚家禁下。⑧血虚致厥不可下。⑨少阴病阳已虚,
【介绍】:见李延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