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又名眼暗。《诸病源候论》卷廿八:“夫目者,五脏六腑阴阳精气,皆上注于目。若为血气充实,则视瞻分明;血气虚竭,则风邪所侵,令目暗不明。”即目昏,详该条。
药物学著作。简称《政和本草》。本书是在1116年(政和6年)北宋政府修订刊行《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参见该条)时所用的书名。自1249年张存惠重刊此书后又增附《本草衍义》一书的内容。
证名。见《银海精微》。为眼珠疼痛如针刺样的证候。可见于内、外障眼疾。本证有虚实之分。实证多为心经实火所致。症见头痛眼胀,赤热刺痛,持续无间,泪出羞明,或黑睛生翳等;虚证常属体疲目劳,荣气不上溯于目所致
病名。《圣济总录》卷七十七:“凡下痢脓血间杂瘀黑有片,如鸡鸭肝,与血俱下者,蛊痢也。此由岁时寒暑不调,湿毒之气,袭人经脉,渐至藏府,毒气挟热,与血相搏,客于肠间,如病蛊注之状,故名蛊痢也。”蛊毒下痢,
【介绍】:见姚良条。
病名。《本草纲目》卷九丹砂:“南方多雨,有物曰木蛭,大类鼻涕,生于枯木之上,人过其下,坠人体间,即立成疮,久则遍体。惟以朱砂、麝香涂之,即愈。”即山蛭(草蛭)附着于胫、股上,入皮肉中,吮吸血液,被螫处
病证名。出《幼幼集成》。指婴幼儿感受寒邪而引起的急性发热性疾病。初起寒邪在表,恶寒,身热,无汗,沉迷;如表寒化热,则必热势增高,心烦,口渴;如便秘,小便黄涩者,则为热邪传里之候。初起表寒,治宜辛温解表
针刺麻醉法之一。是在头针疗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针麻方法,即按针麻要求在头针刺激区针刺以进行手术。临床上可根据手术部位及手术所涉及的脏腑器官选取相应的刺激区。一般均须取用手术部位对侧的相应感觉区,其它均取
《外科真诠》方。生地黄、牡丹皮、玄参、牛膝、赤芍药、天花粉、甘草。水煎服。治丹毒热在胆经,色赤,陷于皮肤之内,灯下视之如纱裹朱砂。
【介绍】:见许豫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