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阴茎短而细小之症。多因肝气不足所致。《辨证录·种嗣门》:“男子有天生阳物细小,而不得子者,人以为天定之也,谁知人工亦可以造作乎。……盖人之阳物修伟者,因其肝气之有余;阳物细小者,由于肝气之不足
用药法则。指病在上部、浅表的,或新近得病,病程短的,以作用较单纯的奇方治之。《素问·至真要大论》:“近者奇之,远者偶之。”张景岳:“近者为上为阳,故用奇方,用其轻而缓也。”
痰症之一。泛指正气未衰、邪气壅实之痰证。《景岳全书·杂证谟》:“凡可攻者便是实痰。……以其年力犹盛,血气未伤,或以肥甘过度,或以湿热盛行,或风寒外闭皮毛,或逆气内连肝膈,皆能骤至痰饮,但察其形气病气俱
见海上方条。
正骨器械。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用熟牛皮一块,长五寸,宽三寸,两头各开两孔,夹于伤处,以棉绳穿之,紧紧缚定。适用于肩部骨折、断碎,尤其是肱骨颈部的骨折固定。
即拯阳理劳汤,见该条。
经穴名。代号SP5。出《灵枢·本输》。属足太阴脾经。经(金)穴。位于内踝前下方,当舟骨结节与内踝尖连线的中点处。布有小腿内侧皮神经及腓浅神经分支;并有跗内侧动脉及大隐静脉通过。主治胃痛,腹胀,肠鸣,泄
痰证之一。指痰浊留伏于胸膈所致的病证。《不居集》卷十七:“伏痰:略有感冒,便发哮嗽,呀呷有声。”方用乌巴丸等。参见痰证条。本症类似慢性哮喘性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五邪之一。见五邪条。
【介绍】:见蒋用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