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身体出现连贯成串的结块。多因肝失调达,气血凝聚所致。《杂病源流犀烛·筋骨皮肉毛发病源流》:“肝之经脉不调,气血失节,往往有筋结之患,不论骸体间,累累然若胡桃块状是也。”
见《泉州本草》。为胡颓子叶之简称,详该条。
见《四川中药志》。即香茅。详该条。
《证治准绳·幼科》集三方。炒牛蒡子一两五钱,防风、甘草各二钱半,荆芥穗五钱,犀角一钱半。为末,水煎,不拘时服。治小儿赤丹瘤,壮热狂躁,睡卧不安。
指用画符、念咒、祈祷等迷信方法(也有兼用一些药物)作为治病手段的人。巫医,在殷商时期以前就已经出现。由于生产水平的限制,人们遂有鬼神致病等迷信思想产生,这是巫医产生的历史根源。春秋战国以后,人们对疾病
《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卷七十三方。硫黄、寒水石、枯矾、贯众各二两,蛇床子一两,朴硝五钱。为细末,猪油捣烂调敷。治大麻风。
病名。见《类证治裁·喘症论治》。指因郁怒伤肝所致的气喘。宜用四七汤等方理气降逆。参气喘条②。
见《广雅》。为厚朴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2卷。肖伯章撰。刊于1921年。本书不分门类,记述详细,医理分析浅显形象。肖氏长于脉诊,善用经方。但倡言“仲景而后无完医”片面之论。
辨证论治术语。指治疗次序的先后。根据病气标本缓急决定治疗的先后步骤。有先标后本,或先本后标,或标本兼顾。原则上以治本为先。如标病严重,病势较急,当先治其标,后治其本。或标本同治。见《素问·标本病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