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治准绳·幼科》集八方。炒扁豆、炒石莲肉(去心)、人参各一分,茯苓一钱半,炙甘草、白芷、黄芪(蜜炙)、炒木香各一钱,神曲二钱。为末,每服:婴孩一字;二岁至三岁半钱;四至五岁一钱,加大枣半斤,水煎服。
即泻肝。详该条。
唐代太医署中的一种职称。其职责为学习并协助药园师种植药物,共8名。参见药园条。
厥证之一。因劳伤气弱,不能运行所致。《赤水玄珠·厥证门》:“厥因气虚而得者,其脉细小,宜四君子汤加黄芪、附子。”或用补中益气汤等。参见厥证条。
眼的八廓名称之一。用八卦命名者。见《证治准绳·杂病》。即山廓。详该条。
见修事指南条。
【介绍】:北宋医家。任翰林医官院副使。982年(太平兴国七年)参加宋政府集体编修的《太平圣惠方》。
五脏病候之一。出《素问·藏气法时论》等篇。泛指肾脏发生的多种病证。肾病以虚证为多,所谓实证,也多属本虚标实。肾虚多由精气耗伤所致。临床表现有头晕耳鸣,精神不振,腿膝痿弱,腰痰遗精等。若肾阴虚,伴见颧红
【生卒】:十世纪【介绍】:北宋医生,擅长骨伤科,为翰林医学。据载天武右厢都指挥使韩昰在战争中左股部中箭不出近三十年,行走困难。1004年(景德初)经刘赟治疗,敷药后箭矢出,行走如故。后任医官。
小儿体质的特点。详纯阳之体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