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证治裁》卷八方。莪术、三棱各一两(各用酒浸,巴豆三十个切,炒上二味,去巴豆),干漆(炒,烟尽)、川乌各五钱,硇砂四钱,青皮、雄黄(另研)、茴香(盐炒)、炮穿山甲各三钱,轻粉(另研)一钱,麝香五分。
病证名。见《叶氏女科证治》。即经行浮肿。详该条。
阴气并结也。《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切其脉并阴,并阴者,脉顺清而愈。”
痰饮之一。因饮邪在肺所致。《金匮要略·痰饮咳嗽病脉证治》:“肺饮不弦,但苦喘、短气。”参见痰饮、支饮条。
病名。指被拳、棒等打击肢体所致的损伤。见《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五。因打击部位及轻重不同而见证各异。一般体表轻伤,局部青紫肿痛;如皮破、筋脉损伤,则出血、肿痛、或形成瘀块;如有骨折,则伤处可见畸形,活动
病证名。多因小儿胎中感受热毒,蕴于脾胃,熏蒸于上焦所致。《疡医大全》卷十五:“初生小儿舌上白膜裹住。”治法刮去舌上白膜,以白矾少许擦之。内服三黄汤加减。
【介绍】:见郑麈条。
古病名。又名传尸。《外台秘要·传尸方四首》:“传尸,亦名转注。”详转疰、传尸条。
病名。见《景岳全书·杂证谟》。即霍乱转筋。详该条。
病证名。见梁翰芬《眼科学讲义》。即上胞下垂。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