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女之一。即鼓。详该条。
见《中国药用植物志》。为亚麻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小儿哮喘的一种证型。见明·秦景明《幼科金针》。又名咸哮、盐哮、醋哮。前人认为肺乃轻清之脏,恶咸酸热毒,故咸酸之物,食之太过,影响于肺,可成哮拔。其证气促时发时止,参小儿哮喘条。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承筋。见该条。
元代医官职称。始设于1322年(至治二年),共2人。属低级官员,官阶从七品。
医论著作。清曹存心(仁伯)遗稿。福州黄良安录存。本书根据曹氏回答琉球弟子所提问题记录整理编成。共载二十九问,主论内科、妇科与儿科疑难病证。现有《三三医书》本,1981年江苏科技出版社《琉球百问》校点本
病名。《诸病源候论》卷二十九:“牙齿虫,是虫食牙,又食于齿,亦令牙齿疼痛。皆牙齿根有孔,虫居其内,食牙齿尽,又度食余牙齿。”参见牙虫、齿虫条。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八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病证名。出《颅囟经》。指疳疾合并痢疾。多因饮食不洁,寒温失调所致。临床表现除具有疳的症状外,并有腹痛,里急后重,下痢脓血等。治以理气和血,消疳制痢为主,用香连丸;久不止者,用木香丸(《证治准绳》:黄连
食疗著作。2卷。明·吴禄辑。撰年不详。卷之上分列谷部、果部、菜部,兽部,卷之下列有禽部、虫鱼以及水部,共计七部。除此,还有“附录”部分,专述饮食之宜忌,如五脏所补、五脏所伤、五脏所禁、五脏所宜、五谷以